日前,省公安厅、省教育厅印发《福建省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、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》的通知。
2022年在闽招生公安部属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(北京)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(河北省廊坊市)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(辽宁省沈阳市)、铁道警察学院(河南省郑州市)、南京森林警察学院(江苏省)。2022年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计划招生520人,司法警察专业计划招生110人。
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分为A类、B类、C类和D类。其中:A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历史,再选科目必选政治;B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,再选科目必选政治;C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,再选科目不限;D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历史,再选科目不限。

2022年公安部属院校公安专业在闽招生计划表

2022年福建警察学院公安、司法警察专业招生计划表
一起来看《福建省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、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》原文:
福建省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、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做好福建省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、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工作,根据公安部办公厅、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公政治〔2022〕267号)精神,结合我省实际,制订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(以下简称公安院校)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、铁道警察学院、南京森林警察学院(上述5所公安院校以下简称部属公安院校)和福建警察学院6所公安院校。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参照本办法执行。
新疆警察学院2022年定向我省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(维语方向)人才工作,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、公安部、教育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《关于印发〈2022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(维语方向)人才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公政治〔2022〕284号)有关规定实施(公告另行发布)。
第三条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主要包括考生志愿填报、政治考察、面试、体检、体能测评、录取、入学复审复查等有关工作。
第四条 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
第二章 招生计划
第五条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分为A类、B类、C类和D类。其中,A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历史,再选科目必选政治;B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,再选科目必选政治;C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,再选科目不限;D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历史,再选科目不限。
第六条 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和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专业面向全省招生。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面向我省设区市(含平潭综合实验区,下同)生源定向招生。
第七条 面向铁路公安机关、移民管理机构和海关缉私部门等垂直管理部门入警就业招生计划,被录取考生需与垂直管理部门、培养院校签订三方协议,明确毕业后入警要求、工作去向、选岗规则、最低服务年限、违约责任与处理办法等事项。
第三章 报考资格与条件
第八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,应取得2022年高考资格,报名参加福建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,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(三)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;
(四)志愿从事公安工作,热爱人民公安事业,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、拼搏奉献;
(五)年龄为16周岁以上、22周岁以下(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),未婚;
(六)普通高级中学毕业;
(七)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,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;
(八)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;
(九)高考文化考试成绩符合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。
第九条 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,具体办法按照《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》执行。